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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费者协会维护消费者利益

  截止1987年底,全省已建立县以上消协组织64个。现有专职消协干部175名,消协理事2850名。此外,大中城市还建立消费者监督站282个,有兼职监督员1280名。全省消协组织的网络基本形成。
    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方面,各级消协遵循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和多种方法受理和查处消费者投诉的案件,把消费者协会办成“消费者之家”。据统计,1987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2367件(其中家用电器类767件,占32.4%;家用机械类189件,占7.98%;日用百货类828件,占34.98%;食品类223件,占9.42%;药品类23件,占0.97%;服务类156件,占6.59%;其他类181件,占7.65%),已处理2163件,待处理204件,结案率为91.38%,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在舆论监督方面,各地消协主动与新闻部门密切配合,取得支持,收到较好效果。据统计,1987年全省各地消协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和消息800余篇,编发各类简报200多期。省消协还在省报将投诉须知、处理投诉的原则办法和各地消协办公地点及电话号码公布于众,使群众对消协组织有了认识和了解。1987年全省有9个市县消协举办了“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商品展览会,展示假冒商品近200个品种,参观人数约45万人,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了识别真伪商品的能力。
    在监督检查方面,全省消协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地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据统计,全省有计划地组织监督检查351次,其中商品质量检查201次,物价检查91次,计量检查16次,卫生检查23次,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20次。 (樊洪轩、刘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