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职工住房制度改革
国营农场长期以来在住房上实行“供给制”的分配办法,结果职工住房长期紧张,农场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单一,农场每年用于维修费支出沉重。从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怎后,垦区各农牧场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到1987年已进行了三年,取得较明显的变化。
垦区住房制度改革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把公房折价有偿出售给场内职工,转让后,公家不再收房租,维修由职工个人承担;二是大力提倡自建住房和自建公助,自建公助各场灵活规定,有的是职工自筹一部分,公家无偿提供一部分建材;有的是公助部分有偿,可分年度扣款;三是建一部分商品房。
垦区公房总面积为1319.7万平方米,已经转让给职工724.7万平方米,占公房总面积的54.9%。转让住房后,职工对自有住房开始爱惜,精心维修。农场累计少收房租677.3万元,但支出的维修费大大减少,累计少支出维修费2169.1万元,两者相抵,农场减少支出1491.8万元。
住房制度改革后,大大调动了职工建房积极性。职工自建、自建公助住房不断增加,累计总面积为136.4万元。其中:自建住房106.6万平方米,自投住房资金12792万元,自建公助住房29.7万平方米,自建公助方面的自建部分,投资为2376.4万元。两项合计职工总投资15168.4万元。为垦区腾出建房资金达1.5亿多元,有力地缓解了垦区建设资金紧缺的状况。
住房制度改革后,提高了职工住房水平。通过自建和自建公助,共解决了22306户职工家庭的住房,占职工总户数的8%。垦区户均住房面积达到38.7平方米,比改革前增加7.4平方米。 (范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