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全省农电已有发电设备容量16.28万千瓦,发电量4.67亿千瓦小时。其中小水电站57座,容量6.02万千瓦,发电量1.83、亿千瓦小时,比1986年增加1800千瓦,多发电3390万千瓦小时。小火电站共有17座,9. 95万千瓦,发电量2.78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加7300千瓦,多发电量1800千瓦小时。柴油发电机组共有22座,容量3105千瓦,发电量499.3万千瓦小时。
全省农电已有高低压线路127524公里,比1986年增加4800公里。其中110千伏线路819.9公里;35~66千伏线路6973.1公里;3~10千伏线路62119.3公里,分别比上年增加了58.5公里、406公里和1764公里;低压线路57611.6公里,比上年增加2527公里。变电设备总容量155.96万千伏安,比1986.年增加9.82万千伏安。其中110千伏变压器29台,容量49.59万千伏安,比上年增加18.44万千伏安;35~66千伏变压器444台,容量106.37万千伏安。此外配电变压器已达到355.83万千伏安。
在1986年农电体制实行归口管理集资办电加快无电村屯上电速度,解决农村电费高、用电难初见成效的基础上,1987年为进一步完善农电管理体制,加快农电发展,国家电网积极贯彻了对农电进行扶持、让利的政策。按照村屯自筹,县财政、县农电局、省补贴“四合一”办电原则开展起来的无电村屯办电步伐进一步加快。在1986年底140多个无电村屯通电之后,到1987年底,累计解决了1160多个无电村屯的用电问题,占全省无电村屯总数的30%。农村电费高、农民用电难的问题又得到进一步解决,1987年农村平均电价由1986年的每千瓦小时0.30~0.40元,已降到0.20元以下的水平,基本上实现省委提出的要求。同时,1987年还加快了农村电网的建设和农电低压线路的改造工作,农村供电的安全情况也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年。1987年农村用电量达到37.13亿千瓦小时,比1986年增长了8.92%。
全省79个县(市)已100%通电;1129个乡中有1098个乡通电,通电面97.3%;15095个村(屯)已有13963个村通电,通电面92.5%;491.09万个农户中,有460. 81万户用上了电,用电面93.8%。1987年农电职工总数18983人,比1986年增长9.8%,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86人,比上年增长211人,增长了31.3%。此外农村电工18152人,比上年增长了13.5%。 (马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