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水泥制造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从1987年起,我省开始实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当年有25家水泥厂得到了生产许可证。
水泥产品许可证颁发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经济委员会有关规定进行的。许可证自批准日 起有效期5年。我省取得许可证的厂家有:哈尔滨水泥厂、牡丹江水泥厂、牡丹江建设水泥厂、尚 志县水泥厂、齐齐哈尔水泥制品厂、哈尔滨铁路局绥化水泥厂、肇东市水泥厂、鸡西市水泥厂、连 珠山水泥厂、密山县水泥厂、五常县拉林水泥厂、克东县水泥厂、虎林县水泥厂、绥化市水泥厂、 集贤水泥厂、桦南县水泥厂、佳木斯第一水泥厂、东宁水泥厂、宁安县水泥厂、友谊县水泥厂、牡 丹江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汤原县水泥厂、桦川县水泥厂、哈尔滨市建筑材料厂、哈尔滨市松花江 水泥厂。 (谷清泉、王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