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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职称改革

  从1987年2月开始,省教育委员会着手进行成人高等院校的职称改革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规定,对全省成人教育各类高等院校教师、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等5个系列的副高级职务的评审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进行了评定工作,到1987年末,共组织了两次评审。参加两次评审的院校有81所,占全省112所成人高校的72%。共上报副高级职务人员849人,通过评审获得批准的有667人,占上报人数的7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