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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兴村实行“双保制”粮食保丰收

  1983年肇东市黎明乡四兴村,有困难户40户,他们普遍缺资金、缺畜力,无法整地,平均亩产粮食不到75公斤。1984年村党支部书记张福财与其他村干部商量,决定用村里以前积累的28万元作资金,与农户建立合同关系。合同规定,由村里对农户统一供给种子、化肥,统一整地,统一安排使用机电井,还为每个农户准备1万公斤农家肥,大约亩投入34元;而使用村里提供的预支款和生产资料的农户,则必须保证按村上指导的科学种田要求耕作。农户按照规定的技术方案种地,减了产由村里负责;达到预期产量的,按要求归还借款和利息。农民特别欢迎这个办法,他们称之为“双保制”。实行“双保制”以来,这个村的粮食生产上得很快,1984年粮食亩产由1983年的214公斤增加到342公斤,到1987年,虽然受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粮食亩产仍达到420公斤。广大农户看到了“双保制”的优越性,纷纷要求入保,目前入保率已达到100%。(高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