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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法规(索引)

1.《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8年3月11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2.《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程序》,1988年3月11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3.《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1988年5月14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4.《黑龙江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1988年7月3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5.《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暂行条例》,1988年10月1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6.《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1988年10月1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7.《黑龙江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1988年10月1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8.《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1988年10月1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9.《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1986年4月20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8年10月1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批准。
    10.《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1988年12月24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
    11.《黑龙江省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若干规定》,1988年12月24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