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我省财政体制改革深化 

  1988年,省财政对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绥化、尚志、北安等八个市,实行了财政收入上解递增包干办法;对双鸭山、绥芬河、龙江、富锦、肇州五个市县实行了财政收入定额补助递减包干办法,对甘南、桦南两县实行了财政收入“零点起步”办法;对绥化、富锦、尚志、北安、龙江五个市(县)实行了财政体制单列,并提出了支持他们在1991年前财政收入过亿元和半亿元的措施。 (曲伟 陈佩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