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零售物价大幅度上涨
1988年,我省市场物价出现了大幅度上涨的局面。全省零售物价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7.8%,其中城镇上涨19.1%,农村上涨15.4%。是建国以来的第二个涨价高峰年。
一、物价上涨的主要特点:
1.上涨幅度大。一是吃的商品价格上涨20.7%,影响物价指数上升10.7%。其中鲜菜价格上涨最多,达40.4%,直接影响零售物价指数上升2%。肉禽蛋价格上涨23.6%,影响物价指数上升0.7%。二是穿用商品价格上涨较多。在全省列入计算调查的72种衣着中,有71种衣着价格上涨,占被调查的98.6%。其中棉布价格上涨24.6%。呢绒价格上涨23.4%,针纺织品价格上涨24.7%。如哈市毛料零售价格3月份时每米为38.8元,6月份为58元,12月份为80.5元,比年初上涨一倍多。全年平均我省衣着价格上涨15.2%,影响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2.7%。日用工业品价格也不断上涨,特别是七、八月份市场出现抢购风,耐用工业品价格涨势惊人,彩电每台上涨1000多元,冰箱价格每台上涨700—800元,搪瓷面盆价格达到13—14元,比年初上涨2倍多。全年日用品价格上涨12.2%,直接影响零售物价指数上升10%。三是药及医疗用品价格普遍上涨。如针剂青霉素由每支0.26元上涨到0.40元,上涨幅度达54%,全年药品涨价影响物价指数上升0.4%。四是建材价格上涨23.6%,影响物价总指数上升0.3%。五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4.9%,影响物价指数上升1.8%。
2.物价上涨面较宽。据调查,全省八大类消费品价格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哈市列入物价指数计算调查的320种消费品中,涨价的有240种,占75%,降价品种仅5个,占1.6%。鸡西市调查299种消费品,价格上涨的有244种,占81.6%,价格与上年持平的有50种,占16.7%,低于上年水平的有5种,只占1.7%。
3.城市物价上涨幅度高于农村。去年城镇零售物价指数平均上涨19.1%,比农村15.4%的上涨幅度高3.7%。在十个省辖市中,齐齐哈尔市物价上涨21.5%,居全省城乡之首位,其次是牡丹江和大庆市物价上涨21.2%,哈尔滨市上涨20.7%。
4.涨价的季节性反常。许多工业品在二、三季度的淡销季节涨价,集市粮价也在新粮上市季节出现猛涨。
二、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引起去年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原因是通货膨胀,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推动了市场物价上涨。也有流通环节中的乱涨价、变相涨价的影响。具体分析我省物价上涨的直接因素主要有:
1.去年我省按着国家的统一部署,先后出台了四种主要副食品和烟酒价格改革措施,同时对地方管理的奶粉、洗衣粉、肥皂、火柴等一些极不合理的商品价格也做了调整,这些调价措施影响零售物价指数上升4.5%。
2.放开商品自发涨价。比如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议价粮油、日用工业品等上涨都很大,直接影响零售物价指数上升7.8%。
3.上年价格调整延伸影响使物价指数上升5.5%。
4.省外产品涨价带动了我省物价上涨。如我省外进毛料上涨一倍多,外进猪肉、水产品、水果产地价格普遍上涨。这些省外产品涨价,直接影响我省物价指数上升8.5%。我省地产商品涨价影响物价指数上升9.3%。
5.原材料涨价,是物价上涨的关键。近几年来,各种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如绵羊细毛收购价格1985年每公斤5.54元,1986年6.5元,1987年6.9元,1988年8.63元,1988年比1984年上涨了55.8%,平均每年上涨11.7%。哈产卧虎牌纯毛毯价格1984年每条75.4元,1987年119元,1988年涨到248元,四年上涨了2倍。 (胡云生 刘松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