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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撤销各级标准计量局,组建各级技术监督局 

  省政府于198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上决定;“撤销各级标准计量局,组建各级技术监督局,将各级经委(计经委)质量处(科)并入”。
    新组建的省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省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工作,并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纳入政府序列。
    省技术监督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省的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工作,并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和制订地方技术监督政策和法规;实施技术监督,保护国家、集体、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省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订标准化、计量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省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审批和发布省级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全省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省级计量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检定规程;组织量值传递;负责管理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品质量实施国家监督;管理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推行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负责国家质量管理奖企业的推荐、申报及省级质量管理奖企业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国优产品的评选、推荐、申报及省优产品的评审和评优管理工作;负责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行业和地、市、县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以及社会技术监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制定全省实施技术监督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公正的、具有权威性的全省技术监督体系;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情报和出版发行工作。 (阎玉珍 唐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