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全省建筑业改革在经历了扩权试点、试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利改税之后,开始进入了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的深化改革新阶段。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在牡丹江召开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之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在内涵上逐步臻于完善,在外延上扩大了承包的覆盖面。
到年底,全省28家全民所有制预算内企业,已有26家正式签订了承包合同占预算内企业总数的92.8%,从承包形式看,采取上缴利润递增包干的有18家,占承包企业总数的69.2%;上缴利税基数包干的有6家,占承包企业总数的23%;上缴利润定额包干及减亏包干的各1家,各占承包企业总数的3.8%。从承包期限看,签订5年承包合同的有4家,占承包企业总数的15.3%;承包4年的有5家,占19%;承包3年的有17家,占65.8%;承包二年的有1家,占3.8%。
在我省建筑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过程中,表现了“起步晚,发展快,效果好”等特点。实践证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搞活建安企业的有效途径,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 (邹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