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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条龙”措施治理江河污染 

  1988年,在总结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工作10年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有关领导部门提出“一条龙防治江河水污染”并开始在全省推行。所谓一条龙治水,即由一个较大城镇环保部门牵头,将一条江河上下游所有城镇及大型企业组织起来,有效地开展江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第一步是结束江河无人管,任意排污的局面,调查清楚本江河污染现状及污染源,把河管起来,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第二步制定规划,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进行定量管理,逐步改善水质状况。
    1988年,先后成立由鸡西市牵头的穆棱河,由伊春市牵头的汤旺河保护领导小组,并已开展活动。省局提出“七五”后2年内,全省较大河流,全部成立起类似机构,并有效开展活动。
    “一条龙治理江河污染”措施的提出和推行,必将改变全省境内江河污染逐年加重的局面,水资源将得到有效地保护。这是我省在环境管理方面一个突破性进展,它标志着地面水污染防治走向新阶段。 (刘志佳 刘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