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苏边境贸易取得突破性进展
1988年省委提出“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方针,把开展对苏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来抓。
1.杜显忠副省长亲自主持对苏边境贸易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并向国务院汇报,国务院以国函(1988)61号文件批复,给了我省8条政策。
2.4月召开全省边贸工作会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工作的通知”。提出“立足长远,着眼当前,重点突破,先易后难,积极主动,稳步发展,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苏边境经济贸易的24条政策,并经省政府审查批准相继成立了188家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公司。
3.杜显忠副省长带队并组织有关部门到边境市县进行实地考察,下半年又派出多批代表团组赴苏考察洽谈,在较短时间内开创了我省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
4.省政府批准成立对苏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实施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宏观管理和指导,进行合同、价格、商品等协调。省政府还拟定了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技术合作等暂行规定,以保证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健康发展。
对苏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突破性进展,对改变我省的战略地位,促进边疆经济发展,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扩大横向经济联合等发挥了重大作用。
1988年全省签订对苏边境贸易合同金额6.88亿瑞士法郎,实际过货15 240万瑞士法郎 (折9 529万美元,不含哈尔滨市),比1987年实绩3 423万瑞士法郎(折2 326万美元)增长3.45倍。其中进口额7 107万瑞士法郎(折4 335万美元),比1987年实绩1 754万瑞士法郎(折1 194万美元)增长3.C5倍;出口额8 133万瑞士法郎(折5 194万美元),比1987年实绩1 669万瑞士法郎(折1132万美元)增长3.87倍易。货项下签订经济技术合同157项,已执行16项,合同金额3 086万瑞士法郎。派出劳务和工程技术人员1 200余人,主要从事蔬菜种植、建筑施工和森林采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