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省基础教育在改革中发展 

  1988年,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不断有所前进。全省已有131个县(区)完成了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开始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密山等约占全省人口15%的地区准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全省已有15%的小学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为了改变初中薄弱的现状,省教委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初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使学校有了明确目标。企办中小学发展迅速,办学条件上明显优于地方学校。为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狠抓了中小学生流失问题,及时推广了绥化、兰西、密山、海林等地的经验,调整了农村学校网点布局,制定了“乡规公约”,把责任落实到乡村、校领导和教师、家长身上,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深入进行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9所中学进行了德育整体改革实验,在22所小学开展了思想品德教育试点,改革了中学政治课教学,在6所学校试用了政治理论课实验教材,各地(市)县学校成立了德育工作机构。加强了中小学的劳动技术教育和美育教育。全省多数中小学开设了劳动技术课。省教委下发了《加强美育、体育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全省美育教育大检查,改进了体育卫生教学,中学开展了青春期卫生教育。扩大了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和数学“三算”教学的实验面。加强了重点中小学的工作。以重点校为龙头,开展教改和教研活动,带动和提高整个中小学的教育和教学质量。
    开展师资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范教育,调整办学规模,增加了中师投资,放宽编制,改革中师学制,设在县城师范实行3年制,充实了师资队伍。全省中小学开展了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已有59 938名中小学教师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1988年全省为中小学教师建住房10万平方米,2 000多户教师搬进新居。这些措施,对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师资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改善办学条件。1988年除国家和省财政对教育的投放按计划有所增长外,各市县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投资不断增加,全省有1/3的县自筹资金超过百万元,超10万元的乡镇达200多个,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收入突破1.5亿元。在佳木斯市召开了全省暨18省市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经验交流会,推广了佳市“双改”经验。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