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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筹措资金兴学重教 

  佳木斯市地处三江平原,由于历史原因,开发较晚,教育比较落后,1985年前办学条件很差,校舍严重不足,二部率竟高达53.4%,年久失修的黑、冷、潮、漏、破、危房占校舍面积的15.4%,教师缺房户多达1 515户,曾有300多名骨干教师要求调离教育岗位。面对这种现状,市委、市政府不等不靠,为尽快改善这种局面,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里投资效益的同时,多渠道开辟财源,三年来共筹资金3 200万元,占整个改善办学和教师住宅条件资金的79.6%。新建规范化中小学89所,仅1988年就有70%的中小学新盖了教学楼,市区80%中小学实现楼房化,自1985年以来,全市每年还拿出100万元为教师解决住房,一定五年不变。有585家企事业单位定点支援学校。几年来新建高标准教师楼10栋,面积达39 190平方米,目前,全市已有58.8%教师解决了住房问题。
    1988年7月在佳木斯市举行的黑龙江省暨全国18省市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师住宅条件经验会上,国家教委为表彰他们取得突出成绩,向佳木斯市颁发了奖状和奖金20万元用于教师建房补助;省教委也奖励佳木斯市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