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测绘管理工作会议
根据省人民政府黑政发(1987)152号文件颁发的《黑龙江省测绘管理规定》关于“行政公署和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业务上受省测绘局领导”的要求,省测绘局于1988年分片(齐齐哈尔、黑河、牡丹江)召开了全省测绘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3个地区、7个市、55个县。
参加会议人员学习了《黑龙江省测绘管理规定》,认真讨论并修改了《黑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地图出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测绘资料管理办法》。
会议进一步明确测绘管理归口的必要性;明确测绘管理归口单位(83个)必须认真执行的国家和省有关测绘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了测绘管理工作的职责及其范围。会议将对全省测绘管理工作起积极推动的作用。 (李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