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展开
1988年,全省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参加统筹的企业达12 819个,占应参加统筹的96.4%;在职职工260万人,占应参加统筹的96.16%;离退休职工63.7万人,占应参加统筹的96.7%还有30%的市县对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了统筹。全省各地共收缴统筹基金5.4亿元,收缴率达92.5%,比上年增加2.8亿元;已拨付统筹基金5.1亿元,拨付率达99.9%。
1988年,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基金收缴任务。参加单位达5 167个,比上年增加1797个;参加人数达212 596人,比上年增加62.2%;收缴养老金3 072万元,比上年增加388万元,收缴率达92.4%;养老金补缴496万元,补缴率达76.4%。大庆、牡丹江、松花江、阿城等地、市、县均实现了收、补缴两个100%。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要求,1988年全省各地还收缴职工待业保险金2 400万元,收缴率达98%。对已出现的待业职工发放了待业救济金和进行管理。1988年,全省还在4 200多个国营企业、137.9万职工中试行了职工病假、死亡两项待遇改革,建立临时工社会保险制度或办法和职工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也开始起步。
全省职工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和逐渐完善,切实保障了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解除了在职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同时也推动了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步伐和生产的发展。 (郑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