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
1988年,大兴安岭地区制定了火烧迹地森林更新与恢复规划,签订了7项39个学项科研委托协议和69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加快了种籽筹集和苗圃建设,开展了直播造林、区播造林、人工促进更新、防治病虫害等项科技试验。全区共完成迹地更新617359亩,其中人工促进更新233257亩,天然幼壮林抚育448025亩。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加强,严格实行护林防火领导包干责任制,投资7462万元,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挥能力、防范能力、扑火能力都有明显提高。全年发生灾情、火灾26起,比历年平均减少38.1%,林地过火率为0.008‰,是开发建设以来林地过火率最低、扑火费用最少的一年。 (吴春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