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全面清理农民不合理负担
1988年下半年,通河县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对1986年以来的农民不合理负担进行了全面清理。县里抽调324名县乡干部,对13个乡镇,143个村和县直32个部门进行了“四清四查”,即清提留统筹款,查是否超限额征提,资金去向及管理中的问题;清乡村摊派款,查依据和使用去向;清部门收费集资罚没款,查 “三乱”问题;清与农村有联系的部门和行业,查农用生产资料等行业的不正之风。共清出不合理负担27项,总额193.9万元。除9项属省内共性问题建议上级研究解决外,县委、县政府决定取消了9项,纠正超标准收费9项。,各乡镇对有些不合理收费都做了退还处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陈绍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