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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12万亩大豆技术承包获高产 

  1988年初,绥化市科委与科研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签定了《第二积温带大豆大面积高产综合栽培技术试验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实验面积为12万亩,达到平均亩产大豆175公斤,每亩拨给大豆攻关课题试验费0.15元;达不到标准,以每亩0.13元为基数,付给课题试验费,原每亩0.15元付酬办法废止。承包合同签定后,农业技术推广站与土肥站、植保站、经济作物站和农村乡镇技术推广站等41名科技人员成立了课题组,承担起11个乡镇2万多农户,12万亩大豆的综合试验任务。承包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他们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大灾之年,12万亩大豆试验田获得平均亩产176.7公斤的好收成,比一般生产田亩提高产量51.7公斤。 (蕾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