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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改革征兵工作办法 

  1988年,明水县对征兵工作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受到国防部、省政府和绥化行署的表彰奖励。
    改革宣传教育方法,变单一性为多样性,增强实效性。各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宣传教育方案,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既有普遍性,又有独立性;变独立性为全民性,打破了以往“封闭型”的旧模式,把征兵的宣传教育扩大到全社会;变突出性为经常性。改变了征兵前突击宣传教育,实行全年经常性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整体规划之中。
    改革征兵程序,缩短时间。在征集工作中,改变了过去那种“内容繁杂、项项到步”的做法,简化了程序,精简了内容,集中时间缩短到十五至二十天。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效率。
    改革登记办法,健全兵役制度。一是平时摸底。从年初开始分层次掌握适龄青年人数质量和分布情况,做好兵役登记准备工作。二是制度登记方案,各级政府建全兵役登记组织,确定登记原则。三是设立兵役登记站。乡(镇)设站,村(街道)设点,屯(居民委)设联系户。四是集中登记。确定每年九月份为兵役登记月。五是建档立卡。每个登记适龄青年都建一份制定兵役登记档案,档案内有“五表一书”。六是确定预征对象。从登记的役龄青年中,确定预征对象,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役前集中培训,提高兵员质量。利用定兵后起运前这段时间,对新兵实行短期培训,以乡(镇)为单位,以国防教育和队列科为主,增强了新兵的部队意识,掌握了部队生活的一般常识,提高了兵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