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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召开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会议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会议于1989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在齐齐哈尔市举行。
    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的领导孙维本、邵奇惠、王钊、王路明、周文华、王海彦、陈云林、戚贵元、马国良、谢勇、陈烈民、杜显忠同志及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和各市地委书记、主管市长(专员),省直有关厅局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大中型企业党委书记、厂长,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书记孙维本,省委副书记、省长邵奇惠在会上讲了话。省委副书记王海彦、省委常委、副省长陈云林还分别就《关于大中型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企业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作了说明讲话。会上,讨论、修改并通过了两个规定。
    孙维本同志在会上根据大家讨论的情况,讲了三个问题。
    一、坚定不移地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目前,大中型企业改革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趋紧的经济环境又给改革带来了新的困难。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整治中要坚持改革,这是一个时期以来中央的一贯精神。整治,必须在坚持改革总方向的前提下进行,必须以深化改革为依托。就经济体制改革来说,要把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作为首要任务。所以,我们对深化企业改革不能有丝毫动摇。
    从我省实际出发,深化企业改革,重点要抓好大中型企业改革。在目前情况下,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重点是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责任制的同时,还要注意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以更多的精力强化管理。必须认识到,没有承包,管理就没有动力;不抓好管理,承包的优越性就不能发挥出来。强化管理,要从两个层次上作文章。一是要强化经济的宏观管理;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
    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要在坚持、完善已经出台的各种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的同时,抓住治理整顿的有利时机,积极进行深层次改革的探索试验。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是省委、省政府在生产力标准大讨论和改革的实践中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去年,我们在总结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推行企业兼并、试行股份制、建立企业集团、发展横向联合、扩散闲置生产要素、引进外资、拍卖小企业、优化劳动组合、搞活科技人员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的问题。这次会议,又经过广泛交流经验、深入进行讨论,通过了<关于企业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下一步,我们要积极稳妥地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来。
    (一)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就从根本上把握住了整治、改革和发展的结合点。(二)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必须坚持正确原则,认真解决制约性的症结问题。(三)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只是刚刚破题,因此要继续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使之向深广方向发展。
    三、努力实现厂长治厂。建立企业新的领导体制也是当前深化大中型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企业已形成了党委领导的巨大惯力,企业实现新的领导体制必然要经过一个过渡阶段。从前段实践看,全省大中型企业党政领导设置形式主要有三种:厂长兼书记;厂长、书记分设;书记兼副厂长。这些形式,既坚持了厂长治厂的方向,又兼顾了现阶段人们的承受能力和经验的积累程度,但各有利弊。由于各企业情况不同,在选择过渡形式上应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因人制宜,切不可“一刀切”。但是,不论采取哪种过渡形式,要实现厂长治厂,都必须把握三条准则:
    (一)确保厂长的中心地位。这是厂长治厂的本质特征。从中央9号文件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两个明显的意向:一是企业党政领导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兼职化,其目的是确保厂长对两个文明建设全面负责。二是各种设置形式都必须适应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融为一体的要求,并要为此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二)确保党组织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实行新的领导体制后,仍必须强化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特别是搞好监督。这既是“企业法”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又是在权力相对集中情况下防止企业错误行为及个人腐败的重要措施。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组织的保证监督。二是制度的保证监督。三是纪律的保证监督。四是民主监督。
    (三)确保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实行厂长治厂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形成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格局,加强和改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确: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只有把管理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才是健全的企业管理。(张 伟 刘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