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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科技兴省”实施方案

 省政府从1989年5月开始研究制定“科技兴省”实施方案,经过半年多的工作,于1990年1月以省委、省政府文件正式下发了《黑龙江省“科技兴省”实施方案》。
    “科技兴省”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包含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技进步和科技教育四个方面。要逐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尽可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要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要逐步建立依靠科技进步的机制,增强技术吸收和开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要重视和发展教育事业,以教育为基础;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科技兴省”实施方案对1990-2000年期间“科学兴省”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作出了分步实施的规划和重点部署。从1990年到本世纪末的11年,要使我省的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结构合理化的主要目标,基本建立起依靠科技进步、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科技兴省”的阶段性目标,1990-1995年,形成我省“科技兴省”的推进机制,使我省各级政府和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符合“科技兴省”的要求。根据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进行重点调整,为全面实现“科技兴省”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1990-1991年,要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进一步实施和推进“科技兴省”,办好农业,继续实施“383工程”,增加有效供给,稳定市场物价,挖掘潜力,搞好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治理整顿的各项目标,为我省经济和社会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臧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