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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省整治社会治安工作会议

  1989年12月11日至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整治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会议,对《黑龙江省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方案》分别进行了讨论,对开好这次会议做了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89年12月12日起到1990年末,把整治社会治安作为全省的重点工作之一。会议期间,省委书记孙维本,省委副书记、省长邵奇惠,省委副书记周文华,省委常委、副省长陈云林,副省长杜显忠,以及省六大班子的负责同志和省军区、驻军领导出席了会议,孙维本、邵奇惠、周文华、杜显忠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主要解决了五个问题;(1)整治社会治安,要党政动手抓,从省委、省政府到地、市、县、区、乡、镇逐级负责,摆上日程,尽职尽责,切实抓好。(2)切实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部门和单位都要负起责任,实行总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局面。(3)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把工人、农民、城镇居民和社会各界群众都动员组织起来,投身到这场斗争中来,实行群策群力,群防群治。(4)公安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参谋,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为公安政法机关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公安政法机关经费要适当提高比例,在人力、物力、编制、干部等方面尽力给予支持,以适应工作需要。(省公安厅编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