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表彰打击团伙犯罪和流窜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厅于1989年8月14日召开表彰打击团伙犯罪和流窜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电话会议,省公安厅厅长白景富讲了话,并宣读了嘉奖令。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全省公安机关于1989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省范国内开展了打击团伙犯罪的专项斗争,5月20日至7月15日又开展了集中打击流窜犯罪的统一行动。在这两次斗争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干警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与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驻军密切配合,不畏艰苦,不怕疲劳,日以继夜,连续作战,取得了重大胜利。共捕获违法犯罪分子21745名,打掉犯罪团伙2157个,收捕流窜犯、逃犯6852名,破获刑事案件15361起,稳定了全省的治安形势。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紧张战斗的三个多月里,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省公安厅作出决定,对48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以上先进集体的公安局长予以通令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