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与省法院进行全省法院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遵照中央组织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省委组织部与省法院密切配合,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用了近八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全省法院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步试点工作。
1989年4月1日,省委组织部与省法院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准备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黑法党发26号文件,对全省法院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具体安排,确定试点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选择牡丹江、鸡西、绥化三个市地中级法院和所辖32个基层法院进行试点;第二步,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省铺开。5月23日,省委组织部与省法院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随后牡丹江、鸡西、绥化三个市地委组织部和中级法院共同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并于6月22日前,相继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7月上旬,试点三级法院和组织部门全部完成了干部管理的交接工作,开始按新体制管理干部。试点中,各级法院根据改革需要建立了相应的干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了政工干部,完善了各项干部管理制度,初步理顺了干部管理关系。由于各级党委重视,组织部和法院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第一步试点工作比较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