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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实现“两乡(镇)一庭”

  1989年,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全省法庭达811个,其中乡镇法庭568个,企业法庭175个,街道法庭68个。在法庭的整体布局上,由上年的“三乡(镇)一庭”发展到“两乡(镇)一庭”。
    同时,法庭干警队伍不断扩大。法庭干警2816人,其中法院下派1471人,占52.2%;企业配备713人,占25.3%;乡镇借聘632人,占22.4%。
    法庭的用房、装备有了较大改善。大多数法庭有办公用房、公判庭和交通工具,能基本保证工作需要。
    法庭的受案数量大大增加。1-9月全省法庭受理各种案件49409件,占全省法院同期受案总数的43.2%,其中,民事案件占全省法院同期全部民事案件的62.3%。许多地方法庭处理的民事案件占全院全部民事案件的80-90%。(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