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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五年普法教育结束

  自1985年3月我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五年内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之后,全省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工作全面展开。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截止1989年底,预定的五年普法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据统计,五年中,全省2056万普法对象已有近2000万人参加学习,已结业1906万人,占普法对象总数的92.7%。其中: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干部138.8万多人,已普及138.6万多人,占应普及人数的99.9%;已结业136.4万多人,占98%。企业职工657.2万多人,已普及结业的630.9万人,占96%。农牧渔民1094万人,已普及958.9万人,占95%,已结业898.9万人,占98%。城镇居民219.3万人,已普及结业210.5万人,占96%。个体工商户31.1万多人,已普及结业的30.1万多人,占97%。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已全部列入教学计划,开设法制课(中小学生在道德品质中设法制教育内容)。
    在全面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十法一例”的普及工作的同时,我省还适时开展了普法的各项延伸工作。一是组织各行各业学习与其业务、职能有关的专业法规。其中包括组织学习以企业法为主的“十法六例”,以及对我省经济建设有重大意义的森林法、草原法、土地法、环保法等法律。二是根据当时形势任务的要求有重点地学习某些法律法规。如1986年、1989年根据政治形势的需要,组织全省深入学习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以及《集会游行示威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根据中央治理整顿的要求,组织了与“治整改”密切相关的16个法规的学习;根据我省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整治社会治安总体规划的要求,全面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三是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积极推动和认真参加以省人大、省政府名义进行的执法大检查。四是在哈尔滨、牡丹江、大庆抓了依法治理试点。全省各地市还抓了17个县区、150个乡镇、167个企业、150个街道、150个学校、15个机关及事业单位进行依法治理试点。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文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电视剧、二人转、文艺小品、相声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文艺作品宣传法制。几年来我省拍摄的法制电视短剧《还马记》、《鸡鸣村角》、《名利场上》分别被中央电视台播出和被司法部采用。电视短剧《情》获全国法制电视短剧“金剑奖”二等奖。(张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