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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劳动教养系统开展所外试工、试农、试学活动

  为了深入探索劳动教养工作改革的新路子,司法部提出,对所犯罪错较轻、在劳教所内表现较好、执行1/2以上教养期的部分劳教人员实行在所外试工、试农、试学活动。为此,我省在哈尔滨市万家劳动教养所进行了试点。经过劳教人员自荐、民主评议、劳教所审查并报省劳教主管机关批准,对符合条件的袁阿林等5名劳动教养人员实行所外试工。袁阿林等人已从万家劳教所回到原工作的哈尔滨亚麻厂等单位上班,成为我省在劳动教养期限内实行劳教所外试工的第一批劳教人员。(张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