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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军杀人案

  路军,男,25岁,原系哈尔滨市玉泉劳教所工人。
    1989年3月15日下午3时许,路为还清其在玉泉镇所赊饭店、食杂店的欠款,窜至阿城市人民医院家属楼三楼欲行撬门盗窃时,被居住在四楼的原阿城市公安局局长王静波(男,58岁)发现。王上前抓路,路掏出尖刀,将王杀死后逃离现场。
    1989年4月8日,阿城市公安局在玉泉镇将路捕获。同年5月2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路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路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路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路军被依法处决。(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