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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机关廉政建设、党风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根据省委六届三次会议要求,为把全省财政部门建设成为廉政高效,遵纪守法的机关,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廉政建设的规定》(试行稿)、《全省财政系统职业道德规范》、《财政厅厅、处级干部到基层工作食宿的规定》,成立监察室专门负责查处机关干部违反政纪问题,并加强对战线廉政工作的指导,有效地促进了全省财政战线和厅机关转变作风和提高效率。 (陈佩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