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物价工作综述
根据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和全国计划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繁荣市场,控制物价、保农业、保教育,注意发展后劲的计划工作指导思想,省物价局制定了《确保我省今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去年的实施方案》、《稳定集贸市场物价实施方案》、《关于“383工程”宏观监测办法》。
383物价调控工程从1989年5月起由启动阶段转入全面调控阶段,实施的主要调控措施是:
1.实施超前调控,有效地控制物价上涨势头。省及各地物价部门都按年、月品种的物价控制水平,逐月对市场物价进行超前调控,即在下达全年控制目标基础上,提前下达下月的控制指标,逐月分析、逐月滚动。以月保全年,以品种保大类,做到了调控心中有数。
2.区别不同商品,实行严格的价格控制。对于放开的红砖、水泥等商品价格,上收由物价部门审批;规定了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百种商品价格实行申报制度,由当地物价部门批准;重新核定、压缩了部分棉毛织品、药品、水产品、议价粮油的差率;对省外进货的提价商品,为保证本省市场不脱销,又不突破价格控制水平,采取了经营企业让利的办法;对集贸市场上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肉、蛋、菜等商品价格,实行了最高限价;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生产资料实行了专营。
3.强化市场物价监督,保证了调控措施的实施,开展了全省性的常年物价大检查。在2月份蔬菜供应淡季,重点检查了肉、蛋、菜价格,在春耕生产时期,重点检查了农用生产资料、家用电器、学生用品价格;在5月份重点检查了肥皂、火柴、洗衣粉、白糖、食盐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工业品价格,对违价者实行严管严罚。
4.整顿价格标签,加强物价管理。省物价局把整顿价格标签作为物价整顿的重要工作,分别挂上红、蓝、绿三色价签,并在标签上增加了进货价、加价率等新的内容,对价签不全的商品视为违价。对集贸市场也实行了明确标价和部分商品最高限价制度。
5.大力开展物价宣传,增强物价工作的透明度。编印了《“383工程”宣传提纲》,下发到各有价单位。利用广播、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383工程”,宣传物价法规和政策,宣传实施“383工程”的好经验。由于宣传工作做得扎实,使“383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物价宣传,调动了全省各有价单位执行物价政策的自觉性。
6.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省和牡丹江、齐齐哈尔、大庆等地都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从部分产品提价中、外地建筑队伍劳务费中、旅店业的床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调节基金,增强了地方价格补贴能力。
7.实行必要的财政补贴,稳定市场,稳定人民生活。对人民生活必需品,确因生产成本过高,而又属人民生活必需,为保市场、保生活,地方财政给予了一定补贴。
8.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行调控结合。年初在涨价势头很猛的情况下,哈尔滨市十大商店万种商品节假日让利,带动了全省各个市县商业部门的降价让利,对当时的涨价势头起到了控制作用,对降低物价指数、稳定市场物价起到了重要作用。上半年全省降价让利总额5500万元。对生产经营确因原材料涨价、税金、利息增高,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产品价格,适当进行了理顺。农副产品方面:提高了玉米、小麦、亚麻、牛奶、甜菜等11个品种的收购价格,提价额4.4亿元,全省农民在调价中得到实惠;工业品方面:提高了油漆、马车胎、农用塑料膜、焦炭、纸板等25种产品的厂销价格,调价总额2.4亿元,财政增加税收3256万元;非商品方面:调整了客运票价等12项收费标准,调价总额4.4亿元。
由于省及地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对市场物价采取了系统管理、综合调控等措施,齐抓共管,基本上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物价控制目标。全省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14%,低于1988年上升17.8%的幅度3.8个百分点。同全国相比,物价总指数上升幅度仅高于天津,比全国平均上涨17.8%的幅度低3.8个百分点。全省市场物价平稳,副食品品种丰富,数量充足,人心稳定。(刘松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