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局制定畜牧业区域发展规划
省畜牧局按照省政府1989年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了生产、教学、科研部门的有关人员,对全省畜牧业生产的现状、资源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潜力等几方面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并多次召开有地市县畜牧工作者和省内有关专家、教授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经过集思广益、反复论证分析,形成了黑龙江省畜牧业区域发展规划。规划依据我省资源分布的特点、利用现状、畜牧业基础状况、发展优势和市场环境,把全省畜牧业生产规划成牧区半牧区、农区、山区半山区和三江平原地区、大中城市郊区等四个区域。对每个区域又依据发展畜牧业的有利条件、潜力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发展重点、目标和措施。规划中体现了“从实际出发,依靠科技进步,来改造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来提高畜牧业生产集约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水平,走节粮型畜牧业的路子,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牧业商品生产区域。”人们普遍认为,这个规划符合黑龙江的实际,论证充分,数据精确,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胥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