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住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截至1989年底,全垦区已将840万平方米公房作价转卖给职工,占公有住房总面积的70%。垦区有职工家庭40万户。过去住房由单位包下来,公建、公修、个人住,虽然年年盖房,但住房紧张状况得不到缓解。1984年底,垦区在农垦经济体制改革中,对住房制度进行改革,把公有住房按净值和房屋的实际状况,作价卖给职工;转卖款3-5年还清,一次付清或者提前付清的,分别给予优惠。到1989年3月上旬,全垦区已收回公房转卖款1亿元,占转卖公房作价总额的69%。住房制度改革,鼓励了职工建房的积极性。各农场对职工建房普遍实行了“自建公助”等优惠,每平方米补助几十元,还优先提供砖瓦木料,统一规划房基地。全垦区私人建房面积已达200万平方米。 (王 海 刘锡荣 朱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