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业生产及林业改革综述
(一)林业生产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1)植树造林。超计划104.2%完成造林任务。育苗21.1万亩,为计划20万亩的105.6%。全民义务植树7882万株,人均3.6株。栽花403万平方米,铺草坪60万平方米,栽植绿篱80万延长米。农防林和经济林等林种都超计划完成任务。
(2)森林经营。全省完成成林抚育面积153.9万亩,出材172.8万立方米。其中:国营林场完成131.9万亩,出材143万立方米。在抚育伐中完成118.5万亩,出材145.9万立方米;次生林改造完成26.9万亩,出材14.2万立方米;人工林经营伐完成1.1万亩,出材2.7万立方米;中幼林透光伐完成66万亩。
(3)多种经营和木材综合利用。在上年基础上稳步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实现总产值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其中:多种经营生产总产值5200万元,实现利税840万元,养、种、采、加工和矿产业生产基地发展到164处,覆盖面百分之百。
(4)森林防火。全省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81起。其中:森林火警150起,森林火灾31起。过火林地面积4456公顷,为全省林地总面积0.26‰,不到国家规定指标的七分之一,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年。其中林业厅系统共发生火灾21起,过火林地面积783.7公顷,林地过火率0.021‰。大兴安岭开发建设以来第一次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松花江地区实现连续4年无森林火灾。全年全省实现无森林火灾的有6个地市,占总数的42.2%;61个市县,占总数的77%;39个林业局,占总数的81%;100个农场,占总数的95%。
(5)林政管理。全年共发生毁林案件3991起,比上年减少1115起;已查处3911起,结案率为98%。全省280个国营林场发放林权证,占总数的78.9%,发证面积6507.38万亩,占总经营面积55.3%,做到了分级存档。
(6)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全省完成防治面积559.9万亩,检疫苗木15.9亿株。设立标准地3770块,严密监测森林病虫鼠害动态。
(7)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开展“双增双节”运动、财务大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内审查出违纪金额2746万元,通过上缴、收缴和归还原渠道等办法处理1010万元。木材生产量156.1万立方米,销售153.8万立方米,产值3.1亿元。通过合理造林,提高木材升级率,增加经济效益415万元。
(8)林业科技。1989年全省重点推广7个项目,全面完成了任务。通过验收认定全省推广的农田防护林新技术完成面积358.2公顷,居国内先进地位。全省获得林业科研成果22项。获省厅级优秀成果奖(含已往)36项,其中推广项目奖9项,占受奖率25%。
(二)林业工作的改革及其措施
(1)深化林业改革。清理整顿基建项目,由1988年的10220万元调整到8200万元。对全省林业部门的各种公司进行整顿。林业改革以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为核心,进行了经营机构改革的试点和完善配套。7月召开地市林业局长会议,对即将期满的财务大包干,决定顺延二年。针对林业经济危困的问题,提出了“压缩、清理、挖潜、增收、抢运、刹风”等六个措施,取得较好成效。继续完善和推行国营单位场(厂)长负责制。
(2)全社会办林业。全民动员,全社会办林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1989年6月8日,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十二年绿化黑龙江大地的决定》之后,全省侧重抓了规划目标的分解和领导办点的落实。全省各地把规划纳入工作日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规划和实施措施,把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领导人肩上。全省地(市)、县、乡领导办造林绿化点1758个。几年来全省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取得了好成绩,获得了全国造林成绩优异奖第二名和造林质量优秀奖第三名,被评为造林成绩和造林质量先进省份。
(3)分类经营森林。省林业厅对全省的森林分类经营进行了部署和指导,全省有203个国营林场完成了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一的原则,提出了按商品林、生态林、多功能林和特用途林四种类型,实行定向培育,科学经营,并在勃利县开始试点,为提高森林经营的集约度打下了基础。在松嫩、三江两大平原,规划了150万亩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实施“一五”工程,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一期规划的富锦、抚远两市县44万亩杨树丰产林,已经通过了可行性技术论证,开始设计。
(4)森林资源管理。全省有12个地市和68个市县建立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实行凭证采伐和限额采伐,并完成了1991-1995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完成二类资源调查41万公顷,并在5个县市建立了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在省355个国营林场中有60.2%建立了场级森林资源档案。
(5)林业“三防”工作。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种子管理等各项法规,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1989年3月9日省政府第二号命令发布了《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4月,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全省开展林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林业执法检查和森林保护工作做了部署。森林防火在气温高、降雨少、大风天多、火险等级高的不利气候条件下,进一步落实“四长”负责制,防火工作取得好成绩。全省开展执法大检查,各地共抽调7755人,组成732个检查组,检查了491个乡镇,5247个村屯,334个林业局、场和其它单位。共查处毁林案件3102起,依法处理4661人,收缴木材变价款、罚款等109万元。整顿木材加工厂(点),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木材厂(点)和单位846处。查处各种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365起,处罚810人和16个非法经营单位。 (张福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