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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严重 

  随着森工企业经济危困状况的加剧,自1988年开始就发生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到1989年更日趋严重,给林区职工生活带来很大困难。截至1989年末统计,共拖欠职工工资达1.8亿元,涉及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达58万人,拖欠工资两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有26户。带岭林业实验局魏连启同志写信给李鹏总理反映森工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严重,请求给予解决。李鹏总理于1989年10月27日在信上批示:“请贵鲜同志商林业部高德占同志处理,四五个月不发工资,工人怎样生活,可直接打电话问一下,并予以适当解决。”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林业部及时传达贯彻了李鹏总理的批示精神,11月中旬给森工企业贷款8000万元用于补发工资,对缓解职工生活困难起到了一定作用。 (于明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