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级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行复查
为了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保障企业依法承包和经营工程建设任务,维护我省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的部署和《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省从1989年7月开始,对全省从事建筑、冶金、有色金属工业、机械电子工业设备安装、化学工业、石油化工、火电及送变电、林业、水利水电、铁路工程、交通、邮电、地矿、市政、建筑装饰、园林古建等17类专业的各级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行了复查。
这次资质复查是在我省完成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基础上进行的,是同认真贯彻落实治理、整顿、改革相结合,从理顺和调整我省施工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施工企业素质为目的,本着“保留好的、清理差的、取缔虚的、不批新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新的资质等级标准,企业对号就位,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经过资质复查后,我省各类施工企业由原来的2864个,减少到2294个,压缩率为20%;职工平均人数由原来76.8万人,减少到70.1万人,压缩率为8.7%。一级企业33个;二级企业114个;三级企业334个;四级企业841个;非等级企业963个。
确定为一、二、三、四级的施工企业,使用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非等级施工企业使用省建委统一印制的《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证书》。施工企业必须持新的资质等级证书方可承包工程,否则视为非法经营。资质复查后,各类施工企业都建立了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手册》。 (魏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