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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始建立并使用“建筑业发展基金” 

  1989年,我省在建筑企业中开始建立并使用了200万元的“建筑业发展基金”:其中用于支持“提质、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项目80万元;用于在部分企业中以装备电子计算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管理试点4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开辟第三产业,改善生产经营结构20万元;其余60万元主要用于其它急需的临时性借款。
    这项基金,是根据省财政厅到省建委现场办公后两个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商定的意见,每年从大庆上交省财政的外省施工队伍的管理费中划出30%而建立的。第一年使用就收到了很好效果。省建一公司申请使用了20万元建筑业发展基金,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进行了23项技术改造,使每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降低能源消耗折合标准煤0.02吨,减少了20%的大楼板生产损耗。 (秦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