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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顿商业批发公司初见成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各级商业部与工商部门紧密配合,对社会各类商业批发公司开展了清理整顿。通过初步审核清理,到1989年末,全省已撤、并社会各类商业批发公司1672户,占全省商业批发公司总数的35.6%,较好地解决了商业批发公司过多过滥、投机倒把、买空卖空、中间盘利、哄抬物价等问题,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各地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建章立制,依法管理,规范批发经营秩序,防止“前清后滥”。同时,摸清了全省6万多户社会各类不挂商业批发公司牌子而实际上从事商业批发业务的企业的现状,为第二步清理整顿奠定了基础。 (王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