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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专营决定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1989年是国务院委托供销社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第一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黑龙江省各级供销社全面贯彻国家有关专营的决定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化肥、农药、农膜的供应数量,在促进全省农业稳步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供应数量增加。全省供应化肥245.7万吨(标准吨,下同),比1988年增加15万吨,其中市县供应189万吨,比1988年增长6.5%;供应农药10835吨,比1988年增长23%;供应农膜13468吨,与1988年持平。二是价格稳定。在进口化肥涨价、进口量增加的情况下,化肥价格仍保持1988年水平,农膜平均每吨降价120元,价格低于辽宁、吉林两省。三是市场秩序基本理顺。基本实现了对农资市场“治乱、治涨、治假”的专营目的,多头经营、转手倒卖的现象明显减少,渠道畅通,秩序平稳。
    在实施专营工作中,全省各级供销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专营工作领导。各市县都成立了“专营领导小组”,由主管市县长牵头,工商、物价、供销社和农资公司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同时供销社内部还成立了“专营科(股)”。二是强化对专营工作的管理。建立“几公开”、“几不准”的公开办事制度,将货源、计划、价格、费用、分配原则和数量张榜上墙,公布于众,增加了专营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汇款制度,不论批发还是零售企业,一律持介绍信和单位转帐支票或信汇单,防止专营商品混入不法之人手中;建立监督制度,主动接受计量、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专营政策的实施。三是加强科技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省、市、县、基层社四级服务网,成立技术咨询服务站680个,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举办各类培训班和技术交流会430次,培训6.9万人次;设立180个农药新品种试验点,探索科学用药经验;同时还推广配方施肥126万亩,创办“庄稼医院”76处。这些措施对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