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业稳定繁荣
一、社会饮食服务行业趋于稳定。1989与1988年对比,网点稳中有降,营业额与税金略有上升。到1989年末,全社会饮食服务网点总数已发展到79309个,从业人员达377883人,分别为1988年的84.6%和89.8%。全社会营业额为56.46亿元,比1988年上升20.3%;上缴国家税金1.4亿元,比1988年上升18.4%。
二、国营饮食服务业稳定繁荣。1989年末,全省国营饮食服务业(商业部系统,下同)拥有核算单位1577个,经营门点2162个,从业人员45772名。全年营业收入4.71万元,比上年增长2.74%,实现利润1527万元,与上年持平。国营企业的门点、人员、营业额尽管在全社会中所占比重不高,但其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一是对群众基本需要的品种(项目)的供应(服务)起到了保障作用;二是在价格、收费标准上起到了稳定作用;三是在执行政策上、技术水平上、企业管理上、食品卫生上以及服务规范上起到了示范作用;四是在市场消费和新工艺运用上起到了引导作用。概括起来,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行业结构不合理,发展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在各部门、各种所有制大办饮食服务业的形势下,由于缺乏统一与行业管理、规划、协调和指导,宾馆、饭店、彩扩等赚钱行业发展过多,浴池、洗染、早点铺等微利行业仍然不足;二是经营档次不配套。人们基本消费需要尚没有完全解决,宾馆、饭店的档次越来越高;发廊发屋很多,普通理发却很难,饮食业中的早点、大众化品种供应不足;三是市场秩序较乱,管理工作没有跟上。某些“路边店”、“家眷铺”不执行卫生法规,侵害群众利益,各种形式的办班、发证也比较乱;四是国营企业负担过重,经营困难较多,退体人员增多,原材料、燃料涨价,摊派繁多,费用上升,利润大幅度下降。以上这些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郭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