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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9年国家下达给我省出口计划85404万美元,省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确定力争突破10亿美元。为实现上述目标,针对出口货源缺口很大,原材料供应不足等实际困难,把工作重点放在抓货源上,采取计划外补计划内的办法,三次报请经贸部增加21种列名商品的计划外出口,实现1833万美元;通过来料加工和以进养出外汇解决省内原材辅料不足,增加出口6600万美元;充分发挥出口基地专厂和外贸自属企业的骨干作用,增加出口创汇13000万美元。同时,为了多成交、多出口,利用新加坡展销会、哈尔滨冰雪节洽谈会、春秋两季广交会以及大连出口交易会,巩固老客户,广交新伙伴,邀请外商前来洽谈,派出国团组和日常函电成交,全年共签出口合同122307亿美元,比1988年增长13.7%。由于重合同,守信誉,坚持常年抓过货、抓履约,全年履约率达8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989年黑龙江省出口创汇实际完成102732亿美元,为年出口计划的120.29%,比1988年实绩93735万美元增长9.56%,占全国出口总额1.96%,居全国第12位。
    出口创汇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有11种,出口额达51933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额50.55%;出口额500-1000万美元的商品有18种,出口额达12948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额12.6%。以上29种骨干商品出口额达64881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额63.16%。
    出口商品销往8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对亚洲的32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52516万美元,占出口总额51.12%;对欧洲的25个国家出口额43874万美元,占出口总额42.71%;对非洲13个国家出口额122万美元,占出口总额0.12%;对北美洲2个国家出口额2499万美元,占出口总额2.43%;对拉丁美洲10个国家出口额944万美元,占出口总额0.92%;对大洋洲4个国家出口额99万美元,占出口总额0.1%。对这86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中,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香港、日本、朝鲜、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苏联、波兰、联邦德国、美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达91020万美元,占出口总额88.59%。其中:对香港出口额为1686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16.41%;对日本出口额16006万美元,占出口总额15.58%;对苏联出口额36542万美元,占出口总额35.57%。对这三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69409万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67.56%。 1989年黑龙江省出口商品收购额实际完成630129万元,比1988年实绩568624万元增长10.82%,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