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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苏边境贸易登上新的台阶

  1989年省政府提出对苏边境经济贸易要实现三个“三到五”的奋斗目标,即是易货贸易要实现3到5亿瑞士法朗,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要实施30到50项,输出劳务要实现3000到5000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发展战略,采取积极措施,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全力推进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年初,对苏边贸伙伴不断扩大,由上年的160家发展到632家,成交额成番地增长,上半年在手合同超过10亿瑞士法朗,但由于国家在清理整顿公司期间暂缓审批许可证,苏方又扩大许可证管理范围,限制原材料和消费品出口,再加上运输紧张,影响过货,贸易顺差越来越大。为了改变这种困境,一方面把1988年剩余的许可证集中调剂使用,一方面控制新签合同,适度对苏发货和采取调整进口商品结构,拓宽进口品种,推动苏方按期履约等等,使顺差逐渐回落。同时还通过各种途径扩大运输能力,增加过货,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使部分边贸进出口货物纳入国家运输计划,并开通了哈尔滨、佳木斯、富锦至苏联伯力、共青城、波亚尔科沃的江上运输和黑河、同江、绥芬河口岸的汽车运输,一些边贸企业还同苏方合作开辟了海上运输。全年多渠道过货量达95万吨,比1988年增长63%。1989年对苏边境贸易进出口额完成5.70亿瑞士法朗,比1988年实绩1.96亿瑞士法朗增长1.91倍。其中:进口额23403万瑞士法朗,比1988年8316万瑞士法朗增长181.4%;出口额33644万瑞士法朗,比1988年11298万瑞士法朗增长197.8%。
    1989年黑龙江省与苏联签订易货项下的经济技术合作合同141项,金额2.26亿瑞士法朗,全年实施107项,完成52项,金额为2632万瑞士法朗。完成的项目有:种植蔬菜18项,工程建筑15项,三来一补17项,其他8项。全年派出劳务人员1.3万人,比1988年增长9倍。对苏经济技术合作的形式已由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发展到合资合作办厂;合作项目的金额越来越大,1989年突破100万瑞士法朗的项目有28个,其中突破1000万瑞士法朗的项目有4个;合作的技术程度越来越高,已从派出普通菜农、装卸装配工人发展到派出各类专家,从简单的劳务输出发展到技术合作。实施的项目多数进展顺利,效果较好,有相当一批项目受到苏联当地政府及有关方面好评。如省乡镇企业建筑安装总公司承担的乌苏里斯克保温车辆厂的建筑、装修工程,被苏当地政府树为样板工程,并获得了列宁荣誉证书和奖金;哈尔滨铁路对外服务公司承建的后贝加尔民用住宅项目,受到苏联交通部的高度赞扬;另有几项种植蔬菜和装配劳务项目,也受到苏新闻媒介的关注和好评。
    1989年对苏边贸口岸工作也有重大进展。除原有的黑河、绥芬河、同江口岸和当年开通的哈尔滨、佳木斯、富锦3个内河港口以及哈尔滨航空港外,国务院还批准了密山、虎林、饶河、嘉荫、萝北、漠河、东宁、逊克等8个对苏开放的口岸。其中漠河、东宁、逊克3个口岸,苏方已同意开通。为了充分发挥口岸的作用,根据黑河,绥芬河、同江三市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省直各有关部门反复协商,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在这三个市进行“通贸兴边”试验区试点,省政府下发了“通贸兴边”试验区实施方案。同时,在省边贸局设立了“通贸兴边”试验区办公室,具体负责试验区开发建设有关的指导、协调工作。
    为了加强对苏边境经济贸易的协调管理,198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对苏边境经济贸易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对苏合资建厂和技术合作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对苏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工作暂行规定》(详见黑政办发[1989]27号文);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对苏工程承包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对苏劳务输出暂行规定》,这5个文件对推动和保证对苏边境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