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采取八条措施增加教育投入
1.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甚至更高一些。
2.把清理固定资产在建项目中砍掉属于楼堂馆所的财政拨款资金,以及收取的专控商品附加费和宴席税全额用于教育。据有关部门测算,仅专控商品附加费这一项一年可达1000多万元。
3.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学校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创收。对校办企业上缴利税要通过税后返还的办法,作为流动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按上年税利测算,可返回600多万元。
4.对大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建设不收配套费和统筹费。同时要认真执行以城市住宅建设总投资中提取2%用于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规定。
5.城市建设维护费中用于维修中小学校舍的比例,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最低不得低于4%,按4%计算可达800万元左右。
6.教育费附加所征比例由1%提高到2%,可增加3000多万元。
7.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在各县、乡建立人民教育基金制度。目前有十几个县已建立,最多的达200万元。
8.成人教育经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切实保证。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