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综述
1989年我省的高等教育在制止动乱,稳定高校局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整顿教育秩序,加强学校管理的情况下,在完成治理整顿、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任务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1989年,我省继续严格控制增加新校和学校升格,稳定了学校发展规模,进一步调整了专业层次结构,促进了高等教育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全省高等院校仍保持42所,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14所,地方所属院校28所;本科院校24所,专科院校18所;综合院校1所,理工院校14所,农业院校2所,林业院校1所,医药院校5所,师范院校10所,财经院校4所,体育院校1所,短期职业大学4所,此外还有附设在中等专业学校的大专班22个。各类院校本、专科招生23984人,比上年的25023人,减少1039人,占4.2%;在校生有79224人,比上年的78879人增加345人,增长0.4%;毕业生有23220人,比上年的20360人增加2860人,增长14%。全省有16所高等院校招收研究生,1989年招生1189人,比上年的1451人减少262人,占18%; 在学研究生有4206人,比上年的4803人减少597人,占12.4%;毕业生有1688人,比上年的1820人减少132人,占7.3%。全省高等院校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在校生比例大体为1:2:0.16。从1979年起,10年累计,全省高等院校共向社会输送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4万余人,相当于建国以来前30年的总和,使全省每万人口中科技人员的比例由600人提高到1988年的782人。此外,各类院校还挖掘潜力,利用现有条件,举办了以专科为主的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同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和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自学考试班、专业证书班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规格培养各种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1989年,我省高等院校的教师队伍也比较稳定。在继续进行教师职称改革的基础上,又评聘了一批教师职务,进一步调整了教师职称结构。截至1989年10月,全省42所高等院校共有专任教师15762人,其中有教授626人,副教授3009人,讲师5567人,教员560人,助教6000人。教授、副教授合计3635人,占教师总数的23%。
为了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的适应能力,进一步调整了部分高等院校的专业层次结构。在7所院校增设了计算机软件、塑料工程、对外贸易经济等14个我省急需的专业,在3所本科院校新增加了部分专科专业,在2所本科院校的部分专业拓宽了专业面。全省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已增加到230多种410多个。与此相适应,各院校进一步深化了教育改革,修订了教学计划,调整了课程设置,改革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了实践性环节,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所培养的人才“大口径进,小口径出”、“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适应我省科技兴省、振兴经济的需要。 (王文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