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招生和毕业分配制度,进一步打通人才通往农村的渠道
1989年,我省继续扩大农、医、师院校的本、专科定向招生比例。本科定向招生比例由1988年的40%扩大到50%;专科定向招生比例由1988年的50%扩大到80%(其中50%的考生定在农村乡以下)。同时,增加了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招生人数。全省高校委托培养招生2534人(专科1955人),在校生达8768人(专科4159人);招收自费生930人(专科631人),在校生有1598人(专科943人)。在考试录取方法上,取消了高考预选考试和中专与大学考试、录取“一条龙”的办法,实行中专、大学统一科目,分别考试、分别录取。
在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上,坚持了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择优分配的原则。1989年是师范院校毕业生最多、分配工作难度最大的一年。在大中城市大企业办学单位和中专以上学校接收毕业生数量明显减少的情况下,经过省教委和高师院校大量细致的工作,使全省10所师范院校7220名本、专科毕业生全部分配下去。其中本科毕业生有85%分配到地方和企业办的高级中学,专科毕业生有98%分配到地方和企业办的初级中学,而且多数分配到农村乡中学。与此同时,还较好地坚持了择优分配的原则,使3%的优秀毕业生得到了优才优用。 (王文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