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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综述

  1989年我省基础教育在落实教育战略地位,深化教育改革中,得到进一步发展。
    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并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定了黑龙江省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基本要求》和实施规划,以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规划和步骤。开始在全省20%以上人口的地区,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到1989年底,全省小学已有17395所,在校生4064063人,中学2808所,在校生1849635人,普通中、小学校分别比1949年增长了4.2倍和0.73倍,中、小学在校生数分别比1949年增长82. 66倍和0.73倍,盲聋哑学校64所,在校生5606人,新建弱智学校2所,在校生481人,少数民族学校653所,在校生72614人,幼儿园1708所,在园幼儿570429人。
    有效地控制了流失生。省政府和各地市制定了法规性文件,严格控制中小学生的流失。1989年,全省小学生名额巩固率已达98.3%;初中流失率为7.6%,高中为4.3%。
    继续推行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到1989年末,全省已有20%的小学达到基本合格学校的标准,11%的小学达到合格学校的标准,并涌现出77所标准小学,哈汽轮二中被命名为示范初中。全省各地的普通小学大都按照规范化标准配备了图书资料,教学仪器。小学合格率由1986年的90%提高到94%。多数学校都实行了目标管理。
    特殊教育取得突出成果,被纳入到初等义务教育轨道,并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幼儿教育管理体制也被理顺,变妇联管理为教育部门管理,制定了幼教工作管理办法,使我省各级各类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
    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调整了师范教育布局,并对师范学校的投资实行“倾斜”。为了吸引优秀毕业生,对师范生待遇制定了优惠政策。为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加强了教师岗位培训。教师的生活待遇、工作条件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了中小学德育工作,以及劳动技术教育和体育、美育教育。制定了《黑龙江省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细则>,继续推行德育整体改革,以重点学校为德育改革的龙头,带动和提高了整个中小学的德育教育水平。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以贯彻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中心,以文明守纪、自爱、自强、做文明的中小学生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月活动。继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平息发生在北京的反革命暴乱之后,又对全省中小学生及时开展了形势任务和“三热爱”教育。全省各地多数中小学都开设了劳动技术课,大多数中学都有供开课使用的校田地,城市中学的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已发展到四所。1989年4月,召开了全省体育、美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并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体育和美育工作的开展。1989年继续推行和发展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小学“三算结合教学”科学实验和“幼儿一小学一中学”一条龙改革试验,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注·提”实验已推广到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参加实验的学生总数超过了10万人。
    1989年,是历年来我省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投资最多,效益最好的一年。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筹资总额达37491万元(不含企业),全省共新建校舍65.6万平方米,翻建危房44.7万平方米;比上年新增教室2265间,实验室1612个,图书室895个,卫生室485个,音乐室409个;新增学生桌凳48万单人套,教学仪器39.1万台件,体育器材10万余件,购置图书265.2万册,修建围墙48万延长米,植树495.9万株。到年底,全省已有90%的学校实现了“一无两有”。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