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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中专联合办学 

  1982年以来,我省职工大、中专学校数量增长较快。由于学校布局不够合理,专业设置重复,以及工学矛盾、生源紧张,近年来出现了办学难问题,根据国家教委《关于促进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的意见》精神,1989年,省教委集中抓了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绥化等市(地)的职工大学联合办学工作。制订了全省首批职工高校调整联合方案,经省政府上报国家教委,已批复实行。同时,省教委制订了《黑龙江省职工大中专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及量化方案》,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全省职工大、中专学校进行办学水平综合评估。至1989年末,全省已有22所职工高校总校、分校式的联合办学,另有3所职工高校实行实体联合办学。现在,职工高校已由1988年的80所,减少到67所。职工中专已在绥化地区进行联合办学试点,21所职工中专联合为10所。其它地、市的职工中专即将陆续开始调整联合。
    学校联合后,由总校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颁发毕业证书。教学上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设置专业、统一计划招生、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学籍管理、统一使用教师、统一使用设备。 (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