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科技行政执法与监督
黑龙江省科技管理工作,根据“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在科技事业发展和深化体制改革中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和发展队伍。在科技管理上做到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四个统一,逐步把科技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1989年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外,又制定了《黑龙江省技术经营机构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技术合同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1989年10月23日和24日对这两个《规定》发布了《政府令》,决定从即日起执行。为了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几年来全省共举办各种科技法培训班、报告会、讲座等200多次,有3万多人参加学习;通过《黑龙江科技报》开展了专利知识竞赛,吸引大批科技人员、法律工作者、工人、学生参加,发行专利法方面的书刊5万多册,发表专利法方面的论文100多篇,宣传了科技法律。
在依法管理科技的氛围下,1989年技术市场依法签订技术合同17897项,技术成交额20323万元;专利申请1014件,经中国专利局批准授权专利567件。到1989年末共依法受理专利纠纷42件,结案34件,占受理案件的80.9%。 (刘守铮 车仁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