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
省专利管理处依据《专利法》和《黑龙江省专利纠纷处理暂行规定》,切实保护发明人、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省专利管理处共受理专利纠纷42件,依法进行调解、处理并已结案34件,占受理的80.9%。在处理专利纠纷当中,省专利管理处主要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为重点,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如牡丹江市金属制品厂研制的“住宅平开进户钢门”专利产品,由于经济效益好,投放市场后,仅牡丹江市就有5个厂家仿制该产品,使该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较大损失。该企业得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依法向省专利管理处提出处理请求。省专利管理处及时处理这一侵犯专利权案件,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省专利管理处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注意抓典型案例,通过报纸进行宣传报导,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 (吴国清)